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两大赛事合并!体教融合改革最高规格政策
- 来源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作者
-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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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24/07/19
9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随后在9月2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司长王立伟、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出席发布会,对政策做出解读并答记者问。
毫无疑问,《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堪称近年来体育领域规格最高的指导文件之一。《意见》是由体育总局和教育部从2019年4月份时起联合研究制定,先后征求13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后,报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最终在2020年4月27日的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为确保落实效果,将成立由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体育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参与的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决定。
长期以来,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在涉及到青少年体育方面往往各管一摊、界限分明,而此番出台的《意见》则旨在推动两大部门在体育人才培养、赛事举办、选手注册、教练员选拔等多个层面的深入融合。未来涉及到体育青少年赛事时,将由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举办,而不再是分而治之。比如,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青年运动会和教育部主办的全国学生运动会在参赛选手、比赛项目设置等方面明显重合,如今,这两大青少年体育赛事直接合并,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专门谈到了这一点:“首先从竞赛的角度,应该打破竞赛设置的壁垒。我们过去可能更习惯于教育部门主要是对在校学生竞赛的组织,而体育部门更多的是对一些高水平运动员竞赛的组织。而从整个改革的方向来说,我们今后要基于学校体育、体校教育和社会体育俱乐部培养人才的基础上,应该让他们在共同的竞赛平台上去展现自己的才华,这样能够让各个方面培养的人才都能够竞相发展,而不只是各自在自己的范围之内,让自己的路走得越来越窄,我们现在要给他开一个大门……”
“在这次体教融合的改革过程中,从竞赛体系来看一个很重大的改革,就是把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合并组织。过去参加青年运动会的孩子,可能无缘参加学生运动会,而学生运动会的孩子可能也很难进入到青年运动会,都是面向青少年的运动会,我们统一来组织。其他的赛事体系也是按照分级、分类、分区域,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和特点以及项目的特点,来进行组织,以在各地举办的赛事为主,通过选拔后进行全国赛事,这样避免有一些在校的高水平学生,疲于参加各类体育赛事。”
再比如,过去我国体育系统的三级人才培养体系的基础是以体校为核心,未来则要转型为以学校体育作为人才培养主要基础阵地,同时鼓励社会上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给予税收、场地等政策扶持,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未来优秀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可以直接入选国家队。此外,为了强调体育的重要性,将以云南等地为模板,不断提高中考的体育分值,围绕体育特长生升学强化保障举措。
李建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表示,今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要基于三大主要阵地:一是以学校体育作为人才培养主要基础阵地。二是以体校教育继续加强和提升作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主要支撑。三是通过社会体育俱乐部尤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拓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
未来学校不仅有体育教师,还会设置专门的体育教练员。众所周知,根据教育法的规定,目前的体育老师必须要考取教师资格证。而为了解决符合法律的要求和学校需要高素质的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问题,未来则可能会安排一些优秀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直接进入到学校里,先入职再培训。有些能够拿到教师证,则聘他为体育教师,有些则可能会设置专门的教练员岗位,让他们的体育专业的特长能够更好的在学校体育里面得到发挥。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表示,《意见》有三项改革是核心要义,值得重视:
第一项改革,把原来的体育传统项目校和体育特色校合并,共同用一个名字叫做“体育传统特色校”。将来的体育传统特色校,不管是田径、体操、游泳、篮排足、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会冠名的项目技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革,也就是意味着将来的学校体育课必须立足于教会学生专项的运动技能,这项改革通过教育体育部门的共同努力,来实现体育课上教会专项运动技能的目标。
第二项改革,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要为优秀退役运动员进入校园当体育教师、体育教练打通通道。在学校里设立教练员岗位。。
第三项改革,整合体育赛事和合力共建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以及相关的激励和扶持政策,原来教育系统有很多的竞赛项目,体育系统也有很多青少年的竞赛项目,这个文件明确要求这两个部门原来的赛事要统一起来,进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通过面向全体学生的竞赛体系的搭建,将来在这个竞赛过程中脱颖而出的优秀后备人才,还可以打通他们进入大学的通道,也就是通过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教育体育部门共同对这些人进行训练、共同组织比赛。这就是一个完整的校园体育竞赛的体系,也就构建了一个优秀的后备体育人才成长和上升的通道。
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司长王立伟透露,国庆期间,将组织篮球U13训练营、U17比赛活动,包括在清华附中组织相关比赛,还有传统校的排球比赛及冰球U12赛事活动等。对此,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王登峰回应道:“明年我和立伟司长两人再同台说赛事的时候,就不是体育总局组织了什么比赛,教育部组织了什么比赛,而是我们两家一起组织了什么比赛。”
附《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八大方面37项举措: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体育课,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组织冬夏令营等选拔性竞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军训。
(三)大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参加区域内乃至全国联赛。对开展情况优异的学校,教育部门会同体育部门在教师、教练员培训等方面予以适当激励。鼓励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全面建立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队伍,鼓励中学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校代表队。
(四)支持大中小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定体育教师在课外辅导和组织竞赛活动中的课时和工作量计算等补贴政策。
(五)健全学校体育相关法律体系,修订《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部、体育总局共同制定学校体育标准。教育部门要会同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体育教学、课余训练、竞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
(六)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启动体育素养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研究。
(七)加快体育高等院校建设,丰富完善体育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体育基础理论研究,发挥其在项目开展、科研训练、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智库作用。体育高等院校、有体育单独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加大培养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力度。建设体育职业学院,加强相关专业建设,遴选建设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中小学校青训教练员。
(八)在体育高等院校建立足球、篮球、排球学院,探索在专科、本科层次设置独立的足球、篮球、排球学院。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九)义务教育、高中和大学阶段学生体育赛事由教育、体育部门共同组织,拟定赛事计划,统一注册资格。职业化的青少年体育赛事由各单项协会主办、教育部学生体协配合。
(十)教育、体育部门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县、市、省、国家)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周末组织校际比赛、假期组织跨区域及全国性比赛。
(十一)合并全国青年运动会和全国学生运动会,改称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由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组别设置、组织实施、赛制安排等具体事宜由组委会研究确定。
(十二)加快推动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充分发挥单项协会的专业性、权威性,教育部学生体协积极配合,以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项目为引领,并根据项目特点和改革进展情况积极推进。
(十三)教育、体育部门为在校学生的运动水平等级认证制定统一标准并共同评定。